2007年7月2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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害民不浅的飞车抢夺团伙全军覆没
本报记者 汪嘉林 通讯员 郭亦伟 王寅

  6月13日,临海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特大抢夺、盗窃案。8时30分,主审法官敲响了法槌。随着公诉人的指控、庭审调查的深入,一桩桩飞车抢夺、盗窃车内贵重物品等犯罪事实呈现在法官面前。日前,一审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:以抢夺罪、盗窃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4年;以抢夺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7年。

  疯狂作案
  以马某为首的这个犯罪团伙,成员年龄最大的36岁,最小的29岁。
  马某和马某某经过几天踩点,想到了飞车抢夺的主意。每当夜幕降临,两人便骑着摩托车游荡在市区街道,伺机寻找“猎物”。据他们事后交代,他们共抢夺14起,涉案金额高达43420余元。
  挥金如土的马某,有了钱就大吃大喝,飞车抢夺所得的赃款对他来说是杯水车薪。于是马某又伙同金某、陈某、章某,时分时合干起了盗窃高档汽车内贵重物品的勾当。2006年5月至12月期间,以马某为首的4人团伙窜至市区古城街道各大小区内,用螺丝刀等作案工具撬开汽车车窗,然后窃取车内的现金、手机、烟、酒等贵重物品。这个盗窃团伙又流窜至丽水、乐清等地,用同样的手段盗窃车内物品,共计17起,案值高达106524余元,所得赃款均被他们挥霍一空。

  插翅难逃
  疯狂的飞车抢夺案和车内盗窃案,影响了市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。面对犯罪分子嚣张的气焰,公安机关的一张收捕之网正在悄悄撒开。
  自2006年5月以来,警方连续接到被害人报案:高档轿车被撬得“面目全非”,车内物品被洗劫一空;还有两名夜幕下的“幽灵”,骑着摩托车,作案时间大多在晚上下班途中,被抢夺对象绝大多数为女性,被抢夺的物品大多为现金、手机,嫌疑人年龄30多岁左右,操本地口音。
  掌握案情后,警方将案件合并侦查。侦查人员在某二手手机商店里发现被害人的手机后,立即传讯购赃的店主,据店主描述的体貌特征,梳理线索,锁定目标。此时此刻,这帮犯罪团伙面对警方紧锣密鼓的布控还浑然不知,继续作案。
  在数日的排摸、跟踪后,12月14日,警方将马某抓获,次日,金某等同伙也先后被擒获。